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中卫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能,切实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利益发挥利用。
聚焦环境资源保护,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开展“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均被采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合河长部门排查梳理“四乱”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整改销号“四乱”问题149个,督促清运垃圾3537吨,治理污染水域面积700余亩,拆除违法建筑1230平方米。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推动社会健康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行政机关均整改回复。中宁县检察院办理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敬老院、老年餐桌”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相关行政部门全部整改回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疫苗专项调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切实督促医疗卫生部门规范疫苗存贮使用。
聚焦国有资产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监督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权行使,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闲置等情形,审查立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345.39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19.24亩,没收土地出让定金577.2万元。审查立案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589.7万元。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及其它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中宁县检察院针对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及时履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职责、危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立即整改取得良好效果。沙坡头区检察院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行对模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监管职责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促使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经营者进行查处。
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排摸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0 件,审查立案19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1件,行政机关已整改回复167 件,正在整改1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已调解结案5件。